都推迟了,看研究生院通告
http://graduate.bnu.edu.cn/news/20030509x1.htm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关于调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时间的通知
各院、系、所: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办[2003]26号)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一.学位论文评审
(一)评审方式:可采取函审(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或网络评议方式,专家评议书可寄回或传真送回(随后须寄回原件存档),不宜派人递送。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继续执行《关于普遍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通知》(师学位[2003]第03号)的规定,一律进行匿名评审。送审前,须将聘请专家基本情况报送学位办备案。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学历硕士学位论文应聘两位专家评审,其中一位须为校外或校内跨院系所专家(校内若无跨院系所专家,必须聘请校外专家)。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鉴于目前的特殊情况,本学期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与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均由校内专家组成,不聘请校外专家,避免跨单位、跨地域人员流动。
三.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时间
(一)第一次授予学位时间:2003年7月上旬
(1)学位论文完成时间:6月7日以前提交学位论文(博士论文分别送交学位办与院系所,硕士论文送交院系所);
(2)论文评审完成时间:6月27日以前完成论文评审;
(3)论文答辩完成时间:7月2日以前完成论文答辩;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7月4日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议;
(5)各院系所送交材料时间:7月7日以前各院系所务必将分会审议结果及有关答辩材料送交学位办。
(二)第二次授予学位时间:2003年10月
(1)学位论文完成时间:7月8日以前完成学位论文(博士论文分别提交学位办与院系所,硕士论文交院系所);
(2)论文评审完成时间:7月10日以前将论文寄出评审,8月28日以前收回评议书;
(3)论文答辩完成时间:8月29日至9月4日进行论文答辩,其它时间不受理答辩申请;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9月8日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议;
(5)各院系所送交材料时间:9月10日以前各院系所务必将分会审议结果及有关答辩材料送交学位办。
(三)第三次授予学位时间:2004年1月上旬
凡9月4日以前不能完成论文答辩者,按下学期通知的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进行答辩,2004年1月上旬授予学位。
四.相关说明
(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应按第一时段的要求,于7月2日以前完成论文答辩;
(二)不能在第一时段进行答辩申请进入第二时段者,须由本人填写《2002—2003学年第二学期延期答辩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经院系所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9月4日完成答辩后即离校;
(三)不能在第二时段完成论文答辩申请进入第三时段者,亦按上述要求完成申请程序,在此阶段答辩者,学校不解决住宿;
(四)各院系所于5月25日以前将第二时段及第三时段答辩研究生名单送交学位办备案;
(五)同力硕士、教育硕士、留学生及港澳台研究生推延至今年10月以后答辩。
请各院系所依据上述日程及相关要求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并按各时段的要求如期完成相关工作。
此前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学位办将视“非典”疫情,对答辩日程进行必要的调整。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2208155
附:延期答辩申请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0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