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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于是一直独自生活着,虽然空白,但是已成习惯。转眼就到大二。时间真的转眼就过去了。
02年11月份的一个晚上,QQ里的男孩给我发了个网址。“欢迎注册,我的网页又恢复了。”无聊中,我就打开了这个网页。健康的草绿底色,上头有那男孩的照片,PS过的,面容模糊,但是轮廓看起来很舒服。点击进论坛。还没有几个人注册。每个栏目都是空空的。
“给我提些建议。谢谢”他又发来消息。
“我看看,一会写给你。”我回过去。
“你的论坛上是不是应该有一个随便写些有关生活情感的板块呢?手札之类的。”我看他的论坛上板块很多,关于平面设计,摄影,音乐,极限运动。。。看来他是个爱好很丰富的人。但是差一个文字的板块的确让人有点遗憾。
“以后多来我论坛看看呀。”他过了一会让我刷新。一个名叫情感手札的板块赫然出现在论坛首页。他把我注册的名字设成了斑竹。
此后的几天,晚上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登陆论坛,写写零星的生活记录。每天会用同一个题目:x月x日 空气寒冷 。那时候还写歌谣一样的短句子,有干净的旋律,很容易阅读。他会安静地在我的每个帖子后面跟贴,高兴的时候陪我一起开心,难过的时候给我无声的安慰。他的话永远很简洁,直接,彻底。像极了摇滚乐,直至人心。后来论坛上的人就慢慢的多起来,每个人都会发些东西,每个人都会耐心的阅读,回复。我开始爱上了这个论坛,小心地呵护着这个温馨的小家,躲在网络的缝隙里,看着大家相亲相爱的样子。
总会想象网络那边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男孩子?我们只是在论坛上交流,几乎不聊天。所以除了那个模糊的轮廓,我只知道,他在读高三,喜欢trip-hop,喜欢平面设计,喜欢摄影,喜欢滑板,课余做兼职,自己能养活自己。而他,也只知道我在读电子,大二,喜欢brit-pop,喜欢写字,喜欢拿着DC乱拍,喜欢民族舞,给他的论坛做斑竹。
我们都是水瓶座,他比我大7天。
仅此而已。
12月10号看见论坛上贴出来了一个演出消息。是他一个朋友办的。在演出乐队里我看到了好朋友的乐队。他们新组的,一直没有看过现场,很是遗憾。他在QQ上问我去不去看演出。已经半年多没有看过演出的我,有点心动。
“你没什么事情晚上就过来玩吧,拍点照片什么的,论坛上还有些朋友也会去的。”他把他的相册和手机号码发给我。
我打开了那个地址。我忘记了有个特经典的形容女孩子容貌与才华并存的话是怎么说的了,但是我知道这个几率小得渺茫,而且同样适用于男孩。可是我又不能不承认,老天有时候会偏心,世界上的确存在这样的人。反正同宿舍的女孩看到他的照片,情不自禁得惊呼起来,那男孩子的外貌,和他的设计作品的确一样出色。
“我晚上会去的,你要是认出我就跟我打招呼吧。”我也把相册和手机号码留给了他,下线。
穿好衣服,出门。天地素裹银妆,女生公寓前面立着一个憨态可掬的雪人。这是今年的第一场大雪,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纷纷扬扬,痛快淋漓。打车到了CD酒吧门口,演出已经开演半个多小时了。我匆匆茫茫的进去找了个地方,放下羽绒服,从包里掏出DC,挤到了场子中间。
正当我在液晶屏里曝光速度的时候,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竟然是他的短消息:“我看见你了。终于到了:)”
心里突然突突的跳起来,环顾四周,灯光黯淡,人群鼎沸。看来搜索出那个轮廓的确是很艰巨的工作。我只好放弃。“你在哪?我找不到你。”我回复过去。
“你看你的右手边。”消息马上又过来了。
我放下相机,仔细的向右边看过去。一个高度大概在1米83,84的男孩子专注的看着舞台。头发很短,精神的竖着,鼻梁高挺,耳朵上的银色耳环在黑暗里一闪一闪。那不是他是谁?我从场子后面绕到他的身边。还没等我把话说出来,他就一下子把头转过来,眼神明亮,嘴角挂着性感的弧度。没有防备,我的脸,一下子烫起来。
“你,是陈诺吧。”我也微笑。“我是,穆冉。”
晚上的演出我一点没有看。酒吧里嘈杂的声音根本没有办法让我们听清彼此的声音。我们俩就跑到外面,坐在酒吧外面的台阶上聊天。这儿和里面简直是两个天地,皎洁的月光疯狂的洒在白色的雪地里,宛如铺着一地闪亮的碎银,美好而静谧。他穿着单层的深蓝色运动衫,ADIDAS复古样式,摆弄着他的DC。我穿着暗红色的拉链毛衫,一样的单薄,却不感觉到寒冷。他给我讲给做兼职的好玩事情,我给他讲我的大学……在彼此眼中,充满的是对对方生活的好奇和向往。天知道几乎没有深谈过的我们,那天竟然说了一辈子都说不完的话。
我没有给好朋友的乐队拍照片,甚至没有等到他们上场,我就离开了。陈诺坚持带着我和他的一大群朋友吃夜宵,尽管除了陈诺我一个都不认识,但我还是去了。他就坐在我的身边,帮我夹够不到的菜。我说我可以喝啤酒,他还是给我点了屈辰氏的生姜水。结帐大家都AA,他坚持付了我那份。
不知道别人看到没有,每次他朝我微笑的时候,我的心,都莫名地漏跳。
临走时,他邀请我有时间去看看他电脑里存的照片,都是自己拍的。
我微笑着说,
好。
周末的北京交通舒缓的多,公交车竟然一路都没有堵车。提前了10分钟,我就到了我们相约的站台。还没下车,就透过玻璃窗看到了陈诺的身影。心情一下子畅快起来,原本的紧张一下子被扫的干干净净。
陈诺带我回到他的家。门刚开,一条小猎犬扑了出来,我被吓了一跳。“这是Peter,我养了好几年了。”我叫了一声Peter,它竟然兴奋地围着我跑前跑后。“它没怎么见过姑娘。”陈诺笑着说。“原来你是金屋藏‘娇’啊。”我打趣道。
他的屋子不大,作为一个男孩子的房间也还算整洁。墙上贴满了广告画和明信片,电脑边上的角落里放着一把木吉他。“你也玩过乐队?”我好奇的问他。“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后来就把电琴送人了,改好好学习了。呵呵。还留着把箱琴,没事就自己瞎玩玩。”“还不错,挺会自娱自乐的呀。”我坐在他旁边,他打开了电脑,给我看他原来做的一些网页和PS的图片。音箱里放着Potishead,我很喜欢的一个乐队,没想到他也喜欢。他出去给我倒可乐,我自己用鼠标乱点着,在一个12月10日的文件夹里,我看到了他在酒吧给我拍的照片。从没发现,在他的相机里,我竟是也可以那样的动人。
时间流过交谈的空隙,一会儿功夫天就擦黑了。他起身送我到车站。任Peter再叫,它也只能可怜巴巴的看着我们穿鞋子。外面的雪还没有化,反而结上了冰,很滑。“拉着我吧。”陈诺真诚的伸出手。迟钝了一下,我把手放在了他的掌心。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整个小区仿佛都安静下来,昏黄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小心点,到了宿舍给我发个短信……”他像个家长一样叮嘱我。
在后车窗里,我一直望着他的身影模糊地融进夜色。
刚回过头来,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是陈诺发来的。我的心比往常跳的都厉害,把手套取下来,点开查看:
-------“做我女朋友,好么?”
我看见,自己映在车窗上的脸庞,挂着天使一样幸福的微笑。
---xiaxue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