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句话这么重要呢?因为它关系到《报任安书》一文的写作时间,而此文又关系到司马迁的卒年。
司马迁(前145或前135—约前87)(补注:前14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正义》,所依据的是唐代张守节《正义》注称:“太初元年,迁年42岁。”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往上推42年,则是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王国维,梁启超等主此说。前13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隐》,依据晋代张华《博物志》称“大夫司马迁,28岁古六月乙岁卯,石也”。也就是说,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马迁升为太史令,年28岁,由此上推二十八年,即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应为司马迁生年。郭沫若等主此说。一般采用前说)补注:持“建元六年说”者,千方百计证明《博物志》是对的,而认为张守节《正义》的记载是错误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博物志》该条所录的是汉代记籍簿,它记载着司马迁的姓名、年龄、居住地、官爵、拜官年月和俸禄等等。如此详细而真切,是录自汉代文书,其真实无疑。这是一种原始材料,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一般史书中的材料。其二,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有一句话:“今仆不幸早失二亲。”如按《正义》所言司马迁生于景帝中元五年,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其父司马谈死时,司马迁应是36岁。按常理, 36岁死去父母说不上“早失二亲”。如按《博物志》所言,司马迁生于武帝建元六年,即26岁父死,说早失父母尚说得过去。其三,司马迁《报任安书》作于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如果他生于景帝中元五年,这一年应是55岁,他做郎中是在20岁左右邀游各地回来后的事,那么,他应该说待罪辇毂下30余年了。显然,司马迁不会连自己做过的事都记不清楚。只有晚生10年,即武帝建元六年,才符合其说。
司马迁(前145或前135—约前87)(补注:前14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正义》,所依据的是唐代张守节《正义》注称:“太初元年,迁年42岁。”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往上推42年,则是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王国维,梁启超等主此说。前13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隐》,依据晋代张华《博物志》称“大夫司马迁,28岁古六月乙岁卯,石也”。也就是说,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司马迁升为太史令,年28岁,由此上推二十八年,即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应为司马迁生年。郭沫若等主此说。一般采用前说)补注:持“建元六年说”者,千方百计证明《博物志》是对的,而认为张守节《正义》的记载是错误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博物志》该条所录的是汉代记籍簿,它记载着司马迁的姓名、年龄、居住地、官爵、拜官年月和俸禄等等。如此详细而真切,是录自汉代文书,其真实无疑。这是一种原始材料,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一般史书中的材料。
其二,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有一句话:“今仆不幸早失二亲。”如按《正义》所言司马迁生于景帝中元五年,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其父司马谈死时,司马迁应是36岁。按常理, 36岁死去父母说不上“早失二亲”。如按《博物志》所言,司马迁生于武帝建元六年,即26岁父死,说早失父母尚说得过去。
其三,

司马迁《报任安书》作于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如果他生于景帝中元五年,这一年应是55岁,

他做郎中是在20岁左右邀游各地回来后的事,那么,他应该说待罪辇毂下30余年了。显然,司马迁不会连自己做过的事都记不清楚。只有晚生10年,即武帝建元六年,才符合其说。